勞動: 明年起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勞工可望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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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勞動部2014年4月11日所舉行之勞雇團體及學者座談會上,就國定假日若逢勞工之例假或非屬例假之休息日時,均應補假形成共識。
此外,另有與會人士亦建議勞工與公務人員之工時及休假制度應予調整一致。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每2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每7日中須有1日之休息,且有19天的國定假日;而公務人員則應適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之規定,每週工作總時數應為40小時,使其得週休二日,且休假日之規定亦與勞動基準法不同。然勞動部表示就此必須進一步凝聚共識並修改相關法規。其目前將先推動民間企業之雇主自動實施週休二日,並研擬縮減法定工時及配套措施。